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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立法可能性

医学考试网(税务师)2025-05-22 02:30:05点击:6405

税务师的改革一般提到最多的是注册税务师被取消,改成了税务师

把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暂时变成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

除了税务师改革成了水平考试,

还有一项改革就是税务师立法

从税收立法角度,是对税收法定原则的实践和呼应,将有助于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税目标的实现。税务师的职业前景被更加看好。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税务师改革了吗?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税协“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小组”发布了专门的声明,引导大家正确解读这一事件:取消注税资格许可并非取消注册税务师考试。其实,早在2012年,国务院就针对取消注册税务师等职业资格许可的事项进行了调研,这一次国务院是按照决议取消了没有立法支持的一系列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而已。目前,国税总局和中税协正在积极推进立法,抓紧修法。早在6、7月份就专门成立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小组”并召开了相关的会议,为注册税务师未来的发展确立法律依据。相信经过官方的努力,相关的立法会很快通过,也许被取消的注册税务师资格认证会咸鱼翻生的。目前看来,无非有两种情况:一、税务总局和中税协迅速立法修法成功,注册税务师考试重新取得职业资格许可。维持和加强与从前一样的行业地位。二、税务总局和中税协迅速立法修法延缓,注册税务师考试暂时延续水平评价类考试。过渡一段时间,重新取得职业资格许可。两种情况,其实一个是最终目标,一个是阶段性的过渡。对于广大考生来说,不会有任何影响。当然,国家政策不敢妄言,进一步的情况,还需要政策明晰才能做出判断。不管上层如何改革,学员们最关心永远都是那么几个问题:取消注册税务师,那注册税务师考试以后到底会变成什么样?注册税务师考试应该不会有变化。1,只不过注册税务师由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暂时变成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现在只是人事部取消了注税,但考试并没有停止,明年一样有这个考试,只是换了个组织者而已,可能变成中税协和国家税务总局了。取消注册税务师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地位,考了一半的考生怎么办?正如中税协的官方公告所言,注税考试并没有取消,所以考生还是要继续考试。只是证书由准入类资格证书暂时变成水平评价类资格证书。无论是哪种考试,注册税务师的行业地位都是不会动摇的。作为行业内最重要的职位考试,主管部门不会轻率也不敢轻率。退一步来讲,即使真的明年的注税考试有什么颠覆性的变化,国家也会提前考虑到这些考生的情况,拿出针对性的处理办法。取消注册税务师以后,注册税务师证书含金量会下降么?一定不会下降的!主管部门一定会尽力增加注册税务师含金量,皮之不存,毛将安附?行业内部的支持还是会非常有力的。例如北京市税务局就给予注册税务师指出了法定业务,指出多大规模以上的企业发布的税务稽查报告,必须由注册税务师提供稽查报告。全国各省市税务局都会以此效仿,不愁没有业务可做。并且,作为行业内含金量最高的证书,随着整个税务行业在国民生活中的地位提升,会越来越重要的。这一点在发达国家已经得到了验证。

税务师立法的可能性

我们先要知道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这两个“注册”的师是一个资格证书,也基本可以理解为上岗证书,和各个岗位的从业证书一样,只有持证才能上岗办事。这个“岗”无疑最重要的是签字权,这是之前专栏写过的关于注会的。会计学大概会分两条路线,一条是会计,从业证书到初级中级高级的职称认定,还有一条线是审计,注册会计师就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等审计类专业人士的资格证书,CPA分了执业与非执业。通过综合阶段考试之后拿到资格证书你只是一个非执业人员,是没有独立审计的执业资格的,简单来说就是没有签字权,只有执业注册会计师才有签字权。在事务所工作或者资产评估公司工作年满两年之后,就可以从非执业转为执业。注会的签字权会出现在审计报告上,而注税的签字权是在汇算清缴最后出具的报告上,一般来说业内也有两税清算的叫法,主要是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占大头的当然还是企业所得税的清算。企业年报出来之后,税务局会要求一定规模的企业出具事务所开具的所得税清算报告,这也是近十年税务师事务所发展的主要业务,因为年度所得税申报时限是在5月31号之前,税务师事务所会出现前五个月累成狗,后七个月较之前半年比较清闲(业务就以财产损失鉴定报告、涉税咨询、税务代理、税收筹划等为主)而其中税务局、企业、事务所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很微妙的,大体上来讲可以说是一个博弈的过程,两个人争一个蛋糕,而事务所起一个中间缓冲的作用,当然,事务所收了谁的钱,就会帮助哪方争蛋糕啰,没有一个绝对的交涉界限,有的只是你来我往的讨价还价罢了。现在对注税进行改革也是在一个情理之中的问题,因为注税只在报告上起作用,更多的税务从业者不需要这个签字权,但他/她们需要一个对应的能力评价系统,在之前大多还是去考注税,因为注税大概是税务业内唯一一个税务专业广泛能力认定的象征吧。(这句话有点绕,因为现在注会和司考也是税务业内的能力象征,但是那个毕竟是审计和司法的)所以税务也迫切的需要这样一个评价系统,去解决更多税务工作者能力评价问题,而不是让他们为了证明自己就都得去考一个没有签字权的注税。至于改革,我们具体来看看文件:二、调整为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不得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取得资格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再将职业资格管理与特定继续教育和培训硬性挂钩。请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建立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规定,抓紧修订各项职业资格制度文件,并报我部审核发布。最后的改革应该就是会出现税务师这样一个水平评价类的系统,大概会参照会计职称评价系统来搞吧。具体已经确定的改革是把考试时间从历年的5月份推迟到了11月份,具体考试形式和科目待定。四、我部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涉及到的职业资格项目调整、政策衔接、考试日期、报名缴费等具体事宜,另行下发通知,提出具体过渡办法。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指导和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取消职业资格和后续工作,确保平稳有序。有关情况请及时通报我部。根据文件的第四点,针对这次注税改革应该会有三到五年的过渡时间,相应的具体过渡办法也会跟着出台,已经取得证书和正在考试已经用过部分科目的考生不必担心。针对注税改革,还有一点,在通知公布后不久中税协为协助总局做好行业立法工作成立了行业立法小组。立法小组认为国发[2014]27号文是取消注册税务师准入类考试资格,将其从职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这是落实6月4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决定的内容之一。该文件不是取消了注册税务师行业。事实上,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并按照以下思路推进立法进程:一是鉴于注册税务师亟须法律规范的紧迫需要,拟将《中国注册税务师条例》提请国务院列入2015年立法规划,力争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完成相关立法程序。二是通过《注册税务师条例》明确行业法律地位。三是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的精神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有关要求,规范行政管理、明确监管措施、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行政监管和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所以也许在未来的未来还会有注册税务师这样一个东西?但肯定不是这次改革的范围之内了。————————————————————————————————————————以上就是我对改革本身的回答了,下面还有一些是我自己的思考,欢迎讨论。我有观察两个证的发证机关,注会通过考试之后证书由财政部考委员颁发,而注税考试通过之后证书是人事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用印。两个主体,财政部属于国务院的组成部分,国家税务总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他们是同级的。这一点有人提出了疑问,我百度了“正部级”中共中央各部长、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办公厅常务副主任,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工委常务副书记,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直属总局和正部级事业单位正职领导,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最高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等职。所以,国税总局和财政部应该同属正部级单位,它们确实是同级的,这一点应该没有疑问。但是我们知道财政部才是掌控国家经济的主体,掌握着财政的收支,国税总局只是负责财政收入的大头(财政收入分为了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国债收入和收费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我查了下2013年的数据,全国公共财政收入129143亿元,税收收入110497亿元,税收收入占比约为(这个数据是来说明“大头”的)。财政部每年都会有财政预算,而财政预算是倒推算形式的,即明年预算着开支是多少钱,就等于计算出明年应该收多少钱了,大部分就分配给国税总局去完成了,这也就成了国税总局的年度税收计划。有点经济常识的人也知道税收本来就是政府调节宏观经济的一种手段而已。决定使不使用,该怎么使用这种手段的人不言而喻。而且国税总局出的各种文件要么得大体跟着财政部走,要么就是得去听听(不能用请示嘎)财政部的意见吧。结论就是虽然同级,仔细琢磨着国税还是听财政部的话的,况且历史上就是隶属于财政部的,后来划出来而已。以上阐述的重点就是,一个掌控所有,一个是负责其中最重要的收入大头,所以当年把国税局分出来一个是因为业务的需要,另一个是有给足其名分的问题。更对比着看,对于本问题的重点就是,注会和注税,跟两个机构之间一样,有点把注会的一部分分离出来更精细化专业化发展的意思。这个是一个我比较认同的新闻评论,来自《法制晚报》这次取消职业资格的主要原则是,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这其中也就指出了我那大段想指出表达的微妙关系,这几个证书和某些证书是有某些程度和意义上的冲突,应该说最开始的注会是基本包含了注税的内容的,而注会本来就是老大哥发的。所以从这一点上针对注税的改革,个人观点觉得至少在这次改革中注会是会把注税的签字权给并过去的。至于多搞考试种类中间水分大之类的说法我不太认同,水分多少会有,但我们先来看看注税的业务代理范围第二十条 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下列范围内的业务代理:(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五)制作涉税文书。(六)审查纳税情况。(七)建账建制,办理账务。(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九)税务行政复议。(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而且税务正在向着一个更专业化更精细化的方向在发展,税法内容之广,完全是值得自成一派进行深入研究的,随着税法的不断发展,我个人认为注会的能力是覆盖不了的,也完全没有必要进行全方位覆盖,把有限的时间都留给审计和会计方面,把税法扔出来单独研究应该是一个基本的大体方向,我想这也是以前特意把国税总局分出来,还有成立注税的初衷。我们应当看到一批更专业化的税务工作者出现。

中税协“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小组”发布了专门的声明,引导大家正确解读这一事件:取消注税资格许可并非取消注册税务师考试。其实,早在2012年,国务院就针对取消注册税务师等职业资格许可的事项进行了调研,这一次国务院是按照决议取消了没有立法支持的一系列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而已。目前,国税总局和中税协正在积极推进立法,抓紧修法。早在6、7月份就专门成立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小组”并召开了相关的会议,为注册税务师未来的发展确立法律依据。相信经过官方的努力,相关的立法会很快通过,也许被取消的注册税务师资格认证会咸鱼翻生的。目前看来,无非有两种情况:一、税务总局和中税协迅速立法修法成功,注册税务师考试重新取得职业资格许可。维持和加强与从前一样的行业地位。二、税务总局和中税协迅速立法修法延缓,注册税务师考试暂时延续水平评价类考试。过渡一段时间,重新取得职业资格许可。两种情况,其实一个是最终目标,一个是阶段性的过渡。对于广大考生来说,不会有任何影响。当然,国家政策不敢妄言,进一步的情况,还需要政策明晰才能做出判断。不管上层如何改革,学员们最关心永远都是那么几个问题:取消注册税务师,那注册税务师考试以后到底会变成什么样?注册税务师考试应该不会有变化。1,只不过注册税务师由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暂时变成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现在只是人事部取消了注税,但考试并没有停止,明年一样有这个考试,只是换了个组织者而已,可能变成中税协和国家税务总局了。取消注册税务师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地位,考了一半的考生怎么办?正如中税协的官方公告所言,注税考试并没有取消,所以考生还是要继续考试。只是证书由准入类资格证书暂时变成水平评价类资格证书。无论是哪种考试,注册税务师的行业地位都是不会动摇的。作为行业内最重要的职位考试,主管部门不会轻率也不敢轻率。退一步来讲,即使真的明年的注税考试有什么颠覆性的变化,国家也会提前考虑到这些考生的情况,拿出针对性的处理办法。取消注册税务师以后,注册税务师证书含金量会下降么?一定不会下降的!主管部门一定会尽力增加注册税务师含金量,皮之不存,毛将安附?行业内部的支持还是会非常有力的。例如北京市税务局就给予注册税务师指出了法定业务,指出多大规模以上的企业发布的税务稽查报告,必须由注册税务师提供稽查报告。全国各省市税务局都会以此效仿,不愁没有业务可做。并且,作为行业内含金量最高的证书,随着整个税务行业在国民生活中的地位提升,会越来越重要的。这一点在发达国家已经得到了验证。

人社部会同税务总局共同研究制定了《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法》,由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因此注册税务师更名为税务师。

我们先要知道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这两个“注册”的师是一个资格证书,也基本可以理解为上岗证书,和各个岗位的从业证书一样,只有持证才能上岗办事。

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申请注册,注册税务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

注册税务师行业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发展的新兴行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税务师的改革一般提到最多的是注册税务师被取消,改成了税务师

把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暂时变成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

除了税务师改革成了水平考试,

还有一项改革就是税务师立法

从税收立法角度,是对税收法定原则的实践和呼应,将有助于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税目标的实现。税务师的职业前景被更加看好。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税务师改革了吗?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社部会同税务总局共同研究制定了《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法》,由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因此注册税务师更名为税务师。

税务师立法可能性大吗

税务师考试的难度因人而异,有一定基础的、学习能力较强的考生会觉得相对简单,基础较薄弱,学习能力较弱的考生会感到有一定难度。税务师考试包括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科,考试要求在连续的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科的考试。法律分析 想要报考税务师,我们要对这5个科目的特点有个基本的了解。税法一:不需要太多其他科目的背景知识,主要讲解流转税法(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法二:需要稍微有一点会计知识,起码了解会计利润怎么计算,主要讲解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涉税服务实务:需要有基础的会计知识,主要是纳税申报、纳税审核、代理纳税的一些基础知识。地位相当于注会考试中的审计,综合性较强,一定要有税法一、税法二的基础知识,才能学习涉税服务实务,否则就是空中楼阁。其中会计知识的考察,主要集中在涉税的会计核算,难度不大,只要大家是学会计出身的,都可以理解出现的会计类问题。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包括行政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涉及面广,需要记忆的内容较多,对学财税的人员来说,行政法、刑法、诉讼法学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七十五条 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涉税罚没收入,应当按照税款入库预算级次上缴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分析如下:

人社部会同税务总局共同研究制定了《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由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因此注册税务师更名为税务师。

我们先要知道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这两个“注册”的师是一个资格证书,也基本可以理解为上岗证书,和各个岗位的从业证书一样,只有持证才能上岗办事。这个“岗”无疑最重要的是签字权,这是之前专栏写过的关于注会的。会计学大概会分两条路线,一条是会计,从业证书到初级中级高级的职称认定,还有一条线是审计,注册会计师就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等审计类专业人士的资格证书,CPA分了执业与非执业。

通过综合阶段考试之后拿到资格证书你只是一个非执业人员,是没有独立审计的执业资格的,简单来说就是没有签字权,只有执业注册会计师才有签字权。在事务所工作或者资产评估公司工作年满两年之后,就可以从非执业转为执业。

注会的签字权会出现在审计报告上,而注税的签字权是在汇算清缴最后出具的报告上,一般来说业内也有两税清算的叫法,主要是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占大头的当然还是企业所得税的清算。

企业年报出来之后,税务局会要求一定规模的企业出具事务所开具的所得税清算报告,这也是近十年税务师事务所发展的主要业务,因为年度所得税申报时限是在5月31号之前,税务师事务所会出现前五个月累成狗,后七个月较之前半年比较清闲(业务就以财产损失鉴定报告、涉税咨询、税务代理、税收筹划等为主)而其中税务局、企业、事务所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很微妙的,大体上来讲可以说是一个博弈的过程,两个人争一个蛋糕,而事务所起一个中间缓冲的作用。

当然,事务所收了谁的钱,就会帮助哪方争蛋糕啰,没有一个绝对的交涉界限,有的只是你来我往的讨价还价罢了。现在对注税进行改革也是在一个情理之中的问题,因为注税只在报告上起作用,更多的税务从业者不需要这个签字权,但他/她们需要一个对应的能力评价系统,在之前大多还是去考注税,因为注税大概是税务业内唯一一个税务专业广泛能力认定的象征吧。

(这句话有点绕,因为现在注会和司考也是税务业内的能力象征,但是那个毕竟是审计和司法的)所以税务也迫切的需要这样一个评价系统,去解决更多税务工作者能力评价问题,而不是让他们为了证明自己就都得去考一个没有签字权的注税。至于改革,我们具体来看看文件:一、调整为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不得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取得资格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再将职业资格管理与特定继续教育和培训硬性挂钩。请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建立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规定,抓紧修订各项职业资格制度文件,并报我部审核发布。最后的改革应该就是会出现税务师这样一个水平评价类的系统,大概会参照会计职称评价系统来搞吧。具体已经确定的改革是把考试时间从历年的5月份推迟到了11月份,具体考试形式和科目待定。二、我部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涉及到的职业资格项目调整、政策衔接、考试日期、报名缴费等具体事宜,另行下发通知,提出具体过渡办法。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指导和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取消职业资格和后续工作,确保平稳有序。有关情况请及时通报我部。

根据文件的第四点,针对这次注税改革应该会有三到五年的过渡时间,相应的具体过渡办法也会跟着出台,已经取得证书和正在考试已经用过部分科目的考生不必担心。针对注税改革,还有一点,在通知公布后不久中税协为协助总局做好行业立法工作成立了行业立法小组。立法小组认为国发[2014]27号文是取消注册税务师准入类考试资格,将其从职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这是落实6月4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决定的内容之一。该文件不是取消了注册税务师行业。

事实上,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并按照以下思路推进立法进程:一是鉴于注册税务师亟须法律规范的紧迫需要,拟将《中国注册税务师条例》提请国务院列入2015年立法规划,力争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完成相关立法程序。二是通过《注册税务师条例》明确行业法律地位。

三是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的精神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有关要求,规范行政管理、明确监管措施、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行政监管和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所以也许在未来的未来还会有注册税务师这样一个东西?但肯定不是这次改革的范围之内了。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税务师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学、法学 、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暂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大学生可报名,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修改个人信息,上传证书电子图片。

以前年度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不得报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务师”

问题一:现在考税务师怎么样?有没有用啊? 肯定有用。 只是 级别不高。 问题二:考取税务师职业资格还有用么 注册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税务师简称CTA(Certified Tax Agents)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 问题三:注册税务师证还有用吗 所说均是指取得执业资格证的注会或注税。有人取得注会或注税技术资格证后可能在企业工作,不在专业的事务所执业。所以就有了将其资格在专业所里申请执业,其实人还是不去工作,就是通常所说的挂靠行为。这也是法规所不允许的。至于挂靠费要看具体情况了,有可以获得报酬的,也有要个人出管理费用的;地方不一、专业所大小不一、其管理行为不一。 问题四:已过中级会计师 有必要考税务师吗 税务是一个财务人员的黄金技能,税务处理能力关乎个人发展,价值,薪资。 建议要考 问题五:考注册税务师有用吗? 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被取消了。考试无法考了,原来考上的也废了,所以谈不上考注册税务师有没有用了 相关资料:? 2014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取消注册税务师、土地登记代理人、国际商务专业人员、矿业权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 取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在某种程度上正与行业的立法相关。 事实上,与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三大现代服务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都面临着行业立法或者是修法的问题。 问题六:有必要参加注册税务师的考试吗? 并没有取消,只是变成了资格考试,以前就是注税一个,现在变成了会计差不多的初级中级高级,不过有一部分职能外放了,比如现在注会就有一定的资格去参与这部分的业务。考下来的话肯定是有好处的,如果你参加注会考试的话,注税只是顺便的事,为什么不多拿一个证呢。 问题七: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考取税务师资格有用吗 您好,首先税务师职业资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依法推行的国家级资格。税务师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通过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获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就说明具有了为适应涉税专业服务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是国家认可的具有涉税专业能力职业资格。 其次社会需要具有税务师资格的涉税专业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修订版)》面向公共征求意见,其中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新增了税务专业人员。这从一个角度说明,税务专业人员已经成为社会有需求的一类职业。这与近些年来我国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税法遵从意识不断增强有很大关系。截止2013年底,全国企业纳税人近7000万户,且每年递增10%.尤其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更激发了社会的创业热情。而税务师事务所目前年度服务的企业为230~250万户,仅占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的7%左右。大部分的企业还在自主办税,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纷繁复杂,税收政策变动也较频繁。现有18个税种,除税制改革的因素外,每年仅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出台的税收政策性文件就达200多个。纳税人是需要涉税专业人员办理纳税事宜,才能保障依法正确纳税。 2016年个人所得税将由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转变后,将有几亿人成为自主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因税制复杂,大部分将选择代理申报,这将增大对涉税服务人员需求。(美国目前就是综合与分类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有亿,占美国亿人口的45%,其中约90%选择税务代理) 再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需要具有税务师资格涉税专业人员。我国税务师行业从诞生至今已有二十多年,如今成为仅次于律师和注册会计师的第三大专业服务行业,现有税务师事务所5400家。但随着国家对税务师事务所的审批制度的改革,目前已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税务师事务所登记办法的出台,以及社会对税务师事务所的专业需求,我国税务师行业将会不断发展壮大,事务所资质本身需要对税务师的数量有要求,事务所为纳税人提供专业的服务也需要具有专业能力的税务师的需求,税务师未来就业。 最后税务机关需要具有税务师资格的税务专业人才。为不断提高税务机关干部的能力素质,逐步建立起一支专业齐全、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梯次专业人才队伍,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税务系统明确提出了税务师资格、注册会计师、律师的数量要求,有些省市还将这些资格作为评级、提职的条件,这是因为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和律师是税务系统高技能职业人才,其数量多少,质量高低,关系到税收事业的发展,所以近些年来全国税务系统也加大了对这些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其目的是以鼓励干部报考“三师”为载体,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在抓好干部队伍高层次学历教育的同时,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专业人才。由此看来税务机关也是需要具有税务师资格的税务专业人才。 然后获取税务师资格证书后即使不在涉税服务机构或税务机关工作也有很大用处,最主要是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第一个方面是应聘的时候,如果有税务师职称会加大聘用的机会,目前企业的财务会计很大一个层面是为税务服务的,老板为了保证自己的税收安全会需要税务方面的专业人才。另外一个就是在晋升方面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会计行业的高管,或者是高层、中高层,最起码你是要有职称的,职称是中级或者高级以及专业职称。税务师某种程度是证明了你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问题八:注税还有用吗 注税依然有用。新的征管法征求意见稿已出来了,包括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金融机构一次流水五万元以上须向税务机关报告,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向综合发展等等,就这几条包含的信息量太有利于注税发展了,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意味着将来登记的纳税人将大幅度增加,将纳入绝大多数的自然人,金融机构五万元流水报告、个税分类改综合更是涉税工作量的巨量爆发,而这些工作凭现有的税务人员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况且现在国地税合并之声时时在耳,因此必然会引入中介机构。这几个改革一旦真正开始实施,注税人才将十分紧急需要。 从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文《澄清不实传闻 传递正确信息 职业资格犹在 行业前景大好》中获悉:“注册税务师的职业资格并没有取消,取消的只是 *** 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由此可见,注册税务师的职业资格并没有取消。既然注册税务师的职业资格没有取消,那注册税务师考试就不会被取消。既然注册税务师考试没有被取消,那就还可以报考。只是关于注册税务师报考的最新政策还没有发布,望大家耐心等待,在等待的同时不要忘记注册税务师知识的学习。 问题九:现在考注册税务师还有用吗???? 看你要干嘛,作为一种水平考试,进入4大还是需要的,是一种水平的体现。其他就说不好了。

税务师并未取消,只是由准入类考试变为水平评价类考试,名称由注册税务师变成为税务师,变更后,税务师仍属于国家职业资格。

我们先要知道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这两个“注册”的师是一个资格证书,也基本可以理解为上岗证书,和各个岗位的从业证书一样,只有持证才能上岗办事。这个“岗”无疑最重要的是签字权,这是之前专栏写过的关于注会的。会计学大概会分两条路线,一条是会计,从业证书到初级中级高级的职称认定,还有一条线是审计,注册会计师就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等审计类专业人士的资格证书,CPA分了执业与非执业。通过综合阶段考试之后拿到资格证书你只是一个非执业人员,是没有独立审计的执业资格的,简单来说就是没有签字权,只有执业注册会计师才有签字权。在事务所工作或者资产评估公司工作年满两年之后,就可以从非执业转为执业。注会的签字权会出现在审计报告上,而注税的签字权是在汇算清缴最后出具的报告上,一般来说业内也有两税清算的叫法,主要是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占大头的当然还是企业所得税的清算。企业年报出来之后,税务局会要求一定规模的企业出具事务所开具的所得税清算报告,这也是近十年税务师事务所发展的主要业务,因为年度所得税申报时限是在5月31号之前,税务师事务所会出现前五个月累成狗,后七个月较之前半年比较清闲(业务就以财产损失鉴定报告、涉税咨询、税务代理、税收筹划等为主)而其中税务局、企业、事务所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很微妙的,大体上来讲可以说是一个博弈的过程,两个人争一个蛋糕,而事务所起一个中间缓冲的作用,当然,事务所收了谁的钱,就会帮助哪方争蛋糕啰,没有一个绝对的交涉界限,有的只是你来我往的讨价还价罢了。现在对注税进行改革也是在一个情理之中的问题,因为注税只在报告上起作用,更多的税务从业者不需要这个签字权,但他/她们需要一个对应的能力评价系统,在之前大多还是去考注税,因为注税大概是税务业内唯一一个税务专业广泛能力认定的象征吧。(这句话有点绕,因为现在注会和司考也是税务业内的能力象征,但是那个毕竟是审计和司法的)所以税务也迫切的需要这样一个评价系统,去解决更多税务工作者能力评价问题,而不是让他们为了证明自己就都得去考一个没有签字权的注税。至于改革,我们具体来看看文件:二、调整为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不得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取得资格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再将职业资格管理与特定继续教育和培训硬性挂钩。请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建立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规定,抓紧修订各项职业资格制度文件,并报我部审核发布。最后的改革应该就是会出现税务师这样一个水平评价类的系统,大概会参照会计职称评价系统来搞吧。具体已经确定的改革是把考试时间从历年的5月份推迟到了11月份,具体考试形式和科目待定。四、我部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涉及到的职业资格项目调整、政策衔接、考试日期、报名缴费等具体事宜,另行下发通知,提出具体过渡办法。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指导和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取消职业资格和后续工作,确保平稳有序。有关情况请及时通报我部。根据文件的第四点,针对这次注税改革应该会有三到五年的过渡时间,相应的具体过渡办法也会跟着出台,已经取得证书和正在考试已经用过部分科目的考生不必担心。针对注税改革,还有一点,在通知公布后不久中税协为协助总局做好行业立法工作成立了行业立法小组。立法小组认为国发[2014]27号文是取消注册税务师准入类考试资格,将其从职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这是落实6月4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决定的内容之一。该文件不是取消了注册税务师行业。事实上,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并按照以下思路推进立法进程:一是鉴于注册税务师亟须法律规范的紧迫需要,拟将《中国注册税务师条例》提请国务院列入2015年立法规划,力争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完成相关立法程序。二是通过《注册税务师条例》明确行业法律地位。三是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的精神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有关要求,规范行政管理、明确监管措施、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行政监管和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所以也许在未来的未来还会有注册税务师这样一个东西?但肯定不是这次改革的范围之内了。————————————————————————————————————————以上就是我对改革本身的回答了,下面还有一些是我自己的思考,欢迎讨论。我有观察两个证的发证机关,注会通过考试之后证书由财政部考委员颁发,而注税考试通过之后证书是人事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用印。两个主体,财政部属于国务院的组成部分,国家税务总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他们是同级的。这一点有人提出了疑问,我百度了“正部级”中共中央各部长、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办公厅常务副主任,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工委常务副书记,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直属总局和正部级事业单位正职领导,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最高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等职。所以,国税总局和财政部应该同属正部级单位,它们确实是同级的,这一点应该没有疑问。但是我们知道财政部才是掌控国家经济的主体,掌握着财政的收支,国税总局只是负责财政收入的大头(财政收入分为了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国债收入和收费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我查了下2013年的数据,全国公共财政收入129143亿元,税收收入110497亿元,税收收入占比约为(这个数据是来说明“大头”的)。财政部每年都会有财政预算,而财政预算是倒推算形式的,即明年预算着开支是多少钱,就等于计算出明年应该收多少钱了,大部分就分配给国税总局去完成了,这也就成了国税总局的年度税收计划。有点经济常识的人也知道税收本来就是政府调节宏观经济的一种手段而已。决定使不使用,该怎么使用这种手段的人不言而喻。而且国税总局出的各种文件要么得大体跟着财政部走,要么就是得去听听(不能用请示嘎)财政部的意见吧。结论就是虽然同级,仔细琢磨着国税还是听财政部的话的,况且历史上就是隶属于财政部的,后来划出来而已。以上阐述的重点就是,一个掌控所有,一个是负责其中最重要的收入大头,所以当年把国税局分出来一个是因为业务的需要,另一个是有给足其名分的问题。更对比着看,对于本问题的重点就是,注会和注税,跟两个机构之间一样,有点把注会的一部分分离出来更精细化专业化发展的意思。这个是一个我比较认同的新闻评论,来自《法制晚报》这次取消职业资格的主要原则是,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这其中也就指出了我那大段想指出表达的微妙关系,这几个证书和某些证书是有某些程度和意义上的冲突,应该说最开始的注会是基本包含了注税的内容的,而注会本来就是老大哥发的。所以从这一点上针对注税的改革,个人观点觉得至少在这次改革中注会是会把注税的签字权给并过去的。至于多搞考试种类中间水分大之类的说法我不太认同,水分多少会有,但我们先来看看注税的业务代理范围第二十条 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下列范围内的业务代理:(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五)制作涉税文书。(六)审查纳税情况。(七)建账建制,办理账务。(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九)税务行政复议。(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而且税务正在向着一个更专业化更精细化的方向在发展,税法内容之广,完全是值得自成一派进行深入研究的,随着税法的不断发展,我个人认为注会的能力是覆盖不了的,也完全没有必要进行全方位覆盖,把有限的时间都留给审计和会计方面,把税法扔出来单独研究应该是一个基本的大体方向,我想这也是以前特意把国税总局分出来,还有成立注税的初衷。我们应当看到一批更专业化的税务工作者出现。

人社部会同税务总局共同研究制定了《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法》,由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因此注册税务师更名为税务师。

我们先要知道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这两个“注册”的师是一个资格证书,也基本可以理解为上岗证书,和各个岗位的从业证书一样,只有持证才能上岗办事。

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申请注册,注册税务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

注册税务师行业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发展的新兴行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税务师行业立法的可能性

问题一:现在考税务师怎么样?有没有用啊? 肯定有用。 只是 级别不高。 问题二:考取税务师职业资格还有用么 注册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税务师简称CTA(Certified Tax Agents)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 问题三:注册税务师证还有用吗 所说均是指取得执业资格证的注会或注税。有人取得注会或注税技术资格证后可能在企业工作,不在专业的事务所执业。所以就有了将其资格在专业所里申请执业,其实人还是不去工作,就是通常所说的挂靠行为。这也是法规所不允许的。至于挂靠费要看具体情况了,有可以获得报酬的,也有要个人出管理费用的;地方不一、专业所大小不一、其管理行为不一。 问题四:已过中级会计师 有必要考税务师吗 税务是一个财务人员的黄金技能,税务处理能力关乎个人发展,价值,薪资。 建议要考 问题五:考注册税务师有用吗? 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被取消了。考试无法考了,原来考上的也废了,所以谈不上考注册税务师有没有用了 相关资料:? 2014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取消注册税务师、土地登记代理人、国际商务专业人员、矿业权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 取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在某种程度上正与行业的立法相关。 事实上,与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三大现代服务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都面临着行业立法或者是修法的问题。 问题六:有必要参加注册税务师的考试吗? 并没有取消,只是变成了资格考试,以前就是注税一个,现在变成了会计差不多的初级中级高级,不过有一部分职能外放了,比如现在注会就有一定的资格去参与这部分的业务。考下来的话肯定是有好处的,如果你参加注会考试的话,注税只是顺便的事,为什么不多拿一个证呢。 问题七: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考取税务师资格有用吗 您好,首先税务师职业资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依法推行的国家级资格。税务师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通过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获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就说明具有了为适应涉税专业服务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是国家认可的具有涉税专业能力职业资格。 其次社会需要具有税务师资格的涉税专业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修订版)》面向公共征求意见,其中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新增了税务专业人员。这从一个角度说明,税务专业人员已经成为社会有需求的一类职业。这与近些年来我国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税法遵从意识不断增强有很大关系。截止2013年底,全国企业纳税人近7000万户,且每年递增10%.尤其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更激发了社会的创业热情。而税务师事务所目前年度服务的企业为230~250万户,仅占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的7%左右。大部分的企业还在自主办税,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纷繁复杂,税收政策变动也较频繁。现有18个税种,除税制改革的因素外,每年仅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出台的税收政策性文件就达200多个。纳税人是需要涉税专业人员办理纳税事宜,才能保障依法正确纳税。 2016年个人所得税将由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转变后,将有几亿人成为自主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因税制复杂,大部分将选择代理申报,这将增大对涉税服务人员需求。(美国目前就是综合与分类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有亿,占美国亿人口的45%,其中约90%选择税务代理) 再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需要具有税务师资格涉税专业人员。我国税务师行业从诞生至今已有二十多年,如今成为仅次于律师和注册会计师的第三大专业服务行业,现有税务师事务所5400家。但随着国家对税务师事务所的审批制度的改革,目前已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税务师事务所登记办法的出台,以及社会对税务师事务所的专业需求,我国税务师行业将会不断发展壮大,事务所资质本身需要对税务师的数量有要求,事务所为纳税人提供专业的服务也需要具有专业能力的税务师的需求,税务师未来就业。 最后税务机关需要具有税务师资格的税务专业人才。为不断提高税务机关干部的能力素质,逐步建立起一支专业齐全、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梯次专业人才队伍,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税务系统明确提出了税务师资格、注册会计师、律师的数量要求,有些省市还将这些资格作为评级、提职的条件,这是因为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和律师是税务系统高技能职业人才,其数量多少,质量高低,关系到税收事业的发展,所以近些年来全国税务系统也加大了对这些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其目的是以鼓励干部报考“三师”为载体,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在抓好干部队伍高层次学历教育的同时,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专业人才。由此看来税务机关也是需要具有税务师资格的税务专业人才。 然后获取税务师资格证书后即使不在涉税服务机构或税务机关工作也有很大用处,最主要是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第一个方面是应聘的时候,如果有税务师职称会加大聘用的机会,目前企业的财务会计很大一个层面是为税务服务的,老板为了保证自己的税收安全会需要税务方面的专业人才。另外一个就是在晋升方面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会计行业的高管,或者是高层、中高层,最起码你是要有职称的,职称是中级或者高级以及专业职称。税务师某种程度是证明了你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问题八:注税还有用吗 注税依然有用。新的征管法征求意见稿已出来了,包括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金融机构一次流水五万元以上须向税务机关报告,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向综合发展等等,就这几条包含的信息量太有利于注税发展了,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意味着将来登记的纳税人将大幅度增加,将纳入绝大多数的自然人,金融机构五万元流水报告、个税分类改综合更是涉税工作量的巨量爆发,而这些工作凭现有的税务人员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况且现在国地税合并之声时时在耳,因此必然会引入中介机构。这几个改革一旦真正开始实施,注税人才将十分紧急需要。 从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文《澄清不实传闻 传递正确信息 职业资格犹在 行业前景大好》中获悉:“注册税务师的职业资格并没有取消,取消的只是 *** 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由此可见,注册税务师的职业资格并没有取消。既然注册税务师的职业资格没有取消,那注册税务师考试就不会被取消。既然注册税务师考试没有被取消,那就还可以报考。只是关于注册税务师报考的最新政策还没有发布,望大家耐心等待,在等待的同时不要忘记注册税务师知识的学习。 问题九:现在考注册税务师还有用吗???? 看你要干嘛,作为一种水平考试,进入4大还是需要的,是一种水平的体现。其他就说不好了。

中税协“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小组”发布了专门的声明,引导大家正确解读这一事件:取消注税资格许可并非取消注册税务师考试。其实,早在2012年,国务院就针对取消注册税务师等职业资格许可的事项进行了调研,这一次国务院是按照决议取消了没有立法支持的一系列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而已。目前,国税总局和中税协正在积极推进立法,抓紧修法。早在6、7月份就专门成立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小组”并召开了相关的会议,为注册税务师未来的发展确立法律依据。相信经过官方的努力,相关的立法会很快通过,也许被取消的注册税务师资格认证会咸鱼翻生的。目前看来,无非有两种情况:一、税务总局和中税协迅速立法修法成功,注册税务师考试重新取得职业资格许可。维持和加强与从前一样的行业地位。二、税务总局和中税协迅速立法修法延缓,注册税务师考试暂时延续水平评价类考试。过渡一段时间,重新取得职业资格许可。两种情况,其实一个是最终目标,一个是阶段性的过渡。对于广大考生来说,不会有任何影响。当然,国家政策不敢妄言,进一步的情况,还需要政策明晰才能做出判断。不管上层如何改革,学员们最关心永远都是那么几个问题:取消注册税务师,那注册税务师考试以后到底会变成什么样?注册税务师考试应该不会有变化。1,只不过注册税务师由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暂时变成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现在只是人事部取消了注税,但考试并没有停止,明年一样有这个考试,只是换了个组织者而已,可能变成中税协和国家税务总局了。取消注册税务师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地位,考了一半的考生怎么办?正如中税协的官方公告所言,注税考试并没有取消,所以考生还是要继续考试。只是证书由准入类资格证书暂时变成水平评价类资格证书。无论是哪种考试,注册税务师的行业地位都是不会动摇的。作为行业内最重要的职位考试,主管部门不会轻率也不敢轻率。退一步来讲,即使真的明年的注税考试有什么颠覆性的变化,国家也会提前考虑到这些考生的情况,拿出针对性的处理办法。取消注册税务师以后,注册税务师证书含金量会下降么?一定不会下降的!主管部门一定会尽力增加注册税务师含金量,皮之不存,毛将安附?行业内部的支持还是会非常有力的。例如北京市税务局就给予注册税务师指出了法定业务,指出多大规模以上的企业发布的税务稽查报告,必须由注册税务师提供稽查报告。全国各省市税务局都会以此效仿,不愁没有业务可做。并且,作为行业内含金量最高的证书,随着整个税务行业在国民生活中的地位提升,会越来越重要的。这一点在发达国家已经得到了验证。

税务师的改革一般提到最多的是注册税务师被取消,改成了税务师

把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暂时变成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

除了税务师改革成了水平考试,

还有一项改革就是税务师立法

从税收立法角度,是对税收法定原则的实践和呼应,将有助于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税目标的实现。税务师的职业前景被更加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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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立法的可能性

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明确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中税协为协助总局做好行业立法工作成立了行业立法小组。立法小组认为国发[2014]27号文是取消注册税务师资格的许可,将其从职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这是落实6月4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决定的内容之一。该文件不是取消了注册税务师行业。事实上,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并按照以下思路推进立法进程:一是鉴于注册税务师亟须法律规范的紧迫需要,拟将《中国注册税务师条例》提请国务院列入2015年立法规划,力争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完成相关立法程序。二是通过《注册税务师条例》明确行业法律地位。三是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的精神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有关要求,规范行政管理、明确监管措施、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行政监管和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因此注税考试没有被取消,希望帮助到你。

税务师备考有疑问?高顿教育为您答疑解惑:新一年度税务师报考即将来临,高顿网校为大家准备了【注册税务师不是已经取消了吗,为什么还有考试呢?】相关问题详细介绍,对此问题有疑惑的朋友,赶紧看过来吧!最全备考资料+历年真题解析,助您稳拿高分!注册税务师不是已经取消了吗,为什么还有考试呢?注册税务师只是取消了“注册”头衔,整个证书并没有取消,考试还是存在的,而且每年报考人数还在不断攀升!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在取消的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中注册税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列。同年6月4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质量专业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国际商务专业人员、矿业权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等专业技术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结合会议决定,国务院发文的“取消”,其意思应该是取消其准入资格的身份,并非取消该资格,所以注册税务师取消了依旧还是有考试的,证书考试组织者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相关说明】2014年注册税务师取消了“注册”头衔并不是取消了税务师这个职业,而是可以看作一场行业的改变:1、其组织机构由之前的国家税务总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管理,变为由专业化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进行管理。2、在“注册”两个字取消之后,税务师考试由原先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变成了目前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3、其在税务行业依然是高水平人才的象征,这次改变同时也凸显了国家想要扩大税务行业人才规模的需求。点我了解:2022税务师报名入口直达税务师考试报考条件介绍(仅供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1.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含在校应届毕业生);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2.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以上就是【注册税务师不是已经取消了吗,为什么还有考试呢?】相关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税务师行业以及税务师考试政策信息,欢迎大家前往高顿教育官网税务师频道!

中税协“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小组”发布了专门的声明,引导大家正确解读这一事件:取消注税资格许可并非取消注册税务师考试。其实,早在2012年,国务院就针对取消注册税务师等职业资格许可的事项进行了调研,这一次国务院是按照决议取消了没有立法支持的一系列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而已。目前,国税总局和中税协正在积极推进立法,抓紧修法。早在6、7月份就专门成立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小组”并召开了相关的会议,为注册税务师未来的发展确立法律依据。相信经过官方的努力,相关的立法会很快通过,也许被取消的注册税务师资格认证会咸鱼翻生的。目前看来,无非有两种情况:一、税务总局和中税协迅速立法修法成功,注册税务师考试重新取得职业资格许可。维持和加强与从前一样的行业地位。二、税务总局和中税协迅速立法修法延缓,注册税务师考试暂时延续水平评价类考试。过渡一段时间,重新取得职业资格许可。两种情况,其实一个是最终目标,一个是阶段性的过渡。对于广大考生来说,不会有任何影响。当然,国家政策不敢妄言,进一步的情况,还需要政策明晰才能做出判断。不管上层如何改革,学员们最关心永远都是那么几个问题:取消注册税务师,那注册税务师考试以后到底会变成什么样?注册税务师考试应该不会有变化。1,只不过注册税务师由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暂时变成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现在只是人事部取消了注税,但考试并没有停止,明年一样有这个考试,只是换了个组织者而已,可能变成中税协和国家税务总局了。取消注册税务师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地位,考了一半的考生怎么办?正如中税协的官方公告所言,注税考试并没有取消,所以考生还是要继续考试。只是证书由准入类资格证书暂时变成水平评价类资格证书。无论是哪种考试,注册税务师的行业地位都是不会动摇的。作为行业内最重要的职位考试,主管部门不会轻率也不敢轻率。退一步来讲,即使真的明年的注税考试有什么颠覆性的变化,国家也会提前考虑到这些考生的情况,拿出针对性的处理办法。取消注册税务师以后,注册税务师证书含金量会下降么?一定不会下降的!主管部门一定会尽力增加注册税务师含金量,皮之不存,毛将安附?行业内部的支持还是会非常有力的。例如北京市税务局就给予注册税务师指出了法定业务,指出多大规模以上的企业发布的税务稽查报告,必须由注册税务师提供稽查报告。全国各省市税务局都会以此效仿,不愁没有业务可做。并且,作为行业内含金量最高的证书,随着整个税务行业在国民生活中的地位提升,会越来越重要的。这一点在发达国家已经得到了验证。

人社部会同税务总局共同研究制定了《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法》,由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因此注册税务师更名为税务师。

我们先要知道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这两个“注册”的师是一个资格证书,也基本可以理解为上岗证书,和各个岗位的从业证书一样,只有持证才能上岗办事。

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申请注册,注册税务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

注册税务师行业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发展的新兴行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意思就是以后不需要再考税务师资格证了,这一决定主要目的是降低就业创业门槛、营造人才发展环境,激发市场创业主体的积极性。

直接原因是设定的依据为部委规章,同时明确了该准入类职业资格取消后的处理政策,即对符合条件的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人社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另外,根据《法制晚报》的解读,这次取消职业资格的主要原则是,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国家取消注册税务师资格的意思是以后从事税务师的工作不用再持有注册税务师的证书了。注册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税务师简称CTA(Certified Tax Agents)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包括注册税务师。

人社部会同税务总局共同研究制定了《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法》,由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因此注册税务师更名为税务师。

不是取消考试,是由原来的执业资格考试改为“职业资格”考试了,而且“注册税务师”现在已经更名为“税务师”考试了。税务师考试现在报名条件降低了,本科毕业后就可以考了。

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完全可以相信,注税从业人员的个人职业发展前景是非常乐观的。实际上,它已成为继注册会计师以后又一个炙手可热的执业资格。

税务师立法能立法成功吗

税收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包括修改和废止)税收法律规范的活动,即特定的国家机关就税收问题所进行的立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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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明确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中税协为协助总局做好行业立法工作成立了行业立法小组。立法小组认为国发[2014]27号文是取消注册税务师资格的许可,将其从职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这是落实6月4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决定的内容之一。该文件不是取消了注册税务师行业。事实上,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并按照以下思路推进立法进程:一是鉴于注册税务师亟须法律规范的紧迫需要,拟将《中国注册税务师条例》提请国务院列入2015年立法规划,力争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完成相关立法程序。二是通过《注册税务师条例》明确行业法律地位。三是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的精神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有关要求,规范行政管理、明确监管措施、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行政监管和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因此注税考试没有被取消,希望帮助到你。

注册税务师报名时间一般设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2月份,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按地区为单位进行组织,本文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税收立法希望大家喜欢!

税收立法

(一)概念及要点

税收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包括修改和废止)税收法律规范的活动,即特定的国家机关就税收问题所进行的立法活动。

【要点1】从税收立法的主体来看,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政权机关等。

【要点2】税收立法权的划分,是税收立法的核心问题。

【要点3】税收立法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这是法的现代化的基本标志之一。

【要点4】制定税法是税收立法的重要部分,但不是其全部,修改、废止税法也是其必要的组成部分。

(二)税收立法权及程序

1.税收立法权

税收立法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法所行使的,通过制定、修订、废止税收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税收法律关系的综合性权力体系。

【要点1】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应与国家一般立法权的基本类型结合起来。一般来说,立法权分为如下几种类型:国家立法权;专属立法权;委托立法权、行政立法权;地方立法权。

【要点2】在我国,划分税收立法权的直接法律依据主要是《宪法》与《立法法》的规定

2.税收法律、税收法规

(1)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①创制程序(4项):提出--审议--表决通过--公布

②有哪些(4法):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税收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税收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2)税收法规--目前我国税收立法主要形式

①创制程序(4项):

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

②有哪些: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都属于税收行政法规。

③效力:税收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税收法律,而高于税务规章。

(三)税务规章--仅指部门规章

1.税务规章的权限范围

(1)属于法律、法规决定的事项,三个要点:

①只有法律或国务院行政法规等对税收事项已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制定税务规章,否则,不得以税务规章的形式予以规定,除非得到国务院的明确授权;

②制定税务规章的目的是执行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而不能另行创设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所没有规定的内容;

③税务规章原则上不得重复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

(2)对于涉及国务院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一般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条件尚不成熟,可出台联合规章,单独制定无效。

2.税务规章的制定程序

【提示】特别注意第四项:审议通过的税务规章,报局长签署后予以公布,在国家税务总局公报上刊登的税务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3.税务规章的适用与监督

(1)税务规章的施行时间:税务规章一般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特殊情况下也可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税务规章的解释

税务规章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税务规章解释与税务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3)税务规章的.适用。3项适用规则:

一是税务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二是税务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都作出过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三是税务规章一般不应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力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4)税务规章的冲突裁决机制:

①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税务规章就不再适用;认为应当适用税务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②税务规章与其他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决。

(5)税务规章的监督

①监督方式:备案审查、提请审查、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销税务规章(如:超越权限、违反上位法、违背法定程序、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②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税务规章可以"参照"适用,对不适当的税务规章不能宣布无效或予以撤销,但有权不适用。

(四)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

1.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概念与特征

(1)含义:税收规范性文件,是指县以上税务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公布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反复适用的文件。

【要点】税收规范性文件与税务规章的区别表现在4方面:制定程序、设定权、效力、发布形式。

(2)特征:

一是:属于非立法行为的行为规范。

二是:适用主体的非特定性。

三是:不具有可诉性。

四是:具有向后发生效力的特征。